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硕士招生简章
哈尔滨商业大学简介 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2年开始研究生教育,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2006年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学校坐落在北方名城哈尔滨市,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北校区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学校占地总面积为113.17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60.03万平方米。 学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具有在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权,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权,此外还被批准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学校设有21个学院,文理2个研究院(36个科研所和研究中心)。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涵盖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食品科学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其中应用经济学是黑龙江省唯一的经济学科博士点。现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中药学、药学、海洋科学、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5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经济思想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计算机应用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制冷及低温工程、发酵工程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隶属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医学、理学、农学七个学科门类。现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旅游管理硕士(MTA)、中药学硕士、国际商务硕士、资产评估硕士、税务硕士9种硕士专业学位,其中工程硕士设有机械工程、食品工程、制药工程、动力工程、计算机技术、项目管理6个专业领域。拥有4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可覆盖16个二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药学、工商管理;1个省级重点学科群:第三产业发展与创新;6个国家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商品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经济学;15个省级重点专业:旅游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财政学、经济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包装工程、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热能与动力工程、工程管理、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药物研究所、应用经济学)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药物研究所、东北亚服务外包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天然抗肿瘤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商品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经济学等6个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工程、抗肿瘤药物);3个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食品科学与工程、抗肿瘤药物、包装科学与工程技术);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管综合实践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1个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财政与税务研究基地);3个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市场与流通经济研究中心、法经济学研究中心、现代商品流通研究中心)。 学校经过多年建设,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1922人,专任教师1518人,其中教授193人,副教授54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为749人、312人;研究生导师38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9人,其中7人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产业经济学、工商管理、植物蛋白与谷物淀粉化学及加工、中药学被评为黑龙江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部)级中青年专家15人,省级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2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学校聘请社会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为兼职教授,常年聘请英、日、俄外国专家,是经国家批准的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院校之一。 学校秉承“求真至善、修德允能”的校训,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不断增强综合办学实力,欢迎广大有志学子报考我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2014年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统考初试合格后,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以上笔试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014年报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方式。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日期: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现场确认: “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考试点”的所有考生 (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A区主楼8楼0823室(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认报告证,在现场确认时交报考点核验。 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个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2014年学术型专业招生目录和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目录或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 3.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我校组织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专业目录备注)。加试方式为笔试。 4.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5.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6.复试阶段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学制、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两年。 (二)学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下发的“财教〔2013〕19号《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具体标准按黑龙江省相关厅局下发文件执行。 (三)奖助体系:我校将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管、助研和助教”岗位,以及其它专门奖学金。具体办法形成文件后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另行发布。 四、注意事项 (一)201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和推免生人数暂参照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列出,仅供参考; 2014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和推免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计划为准。 (二)下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覆盖专业,标有“¨”该专业拥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档案等人事关系不能脱离单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委培。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项通知,均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六)学校无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研究生学院网站将陆续公布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学校主页:www.hrbcu.edu.cn 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c.hrbcu.edu.cn 研招办电话:0451-84892021 研招办E-mail:yzb@hrbcu.edu.cn (六)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MBA、MPA教育中心联系。 MBA、MPA教育中心电话:0451-84865172、84865020 MBA主页:http://mba.hrbcu.edu.cn MPA主页:http://mpa.hrbcu.edu.cn MBA、MPA教育中心E-mail:mbampa@hrbcu.edu.cn各学院办公电话及联系人 学院 联系电话 联系人 001经济学院 0451-84862245 燕老师 002金融学院 0451-84892066 庄老师 00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0451-84865448 王老师 004管理学院 0451-84865198 0451-84865029 付老师、张老师 005旅游烹饪学院 0451-84869320 赵老师 007会计学院 0451-84865092 徐老师 008法学院 0451-84892047 吴老师 009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84892076 郑老师 010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451-84892063 范老师 011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0451-84865266 沈老师 012轻工学院 0451-84865185 庞老师 013药学院 0451-84838207 王老师 014生命科学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 0451-84866922 郎老师 015食品工程学院 0451-84844281 孙老师 016MBA、MPA教育中心 0451-84865172 0451-84865020 代老师 赵老师 注:有关专业研究方向、专业课及参考书的问题,请咨询报考学院 ---- 点击下载:哈商业2014硕士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