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烟台大学概况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育人、治学的理想场所。建校期间,国家教育部特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选派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全力支援烟大建设,使之有一个较高的办学起点。在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北大、清华及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所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1995年,学校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水平合格评价。1998年,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7年,我校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依托培养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3200亩,已建成校舍面积8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38万平方米,藏书170万册、电子图书80万册、音像资料1.1万盘(盒),中外文工具书1万余种、引进中外文数据库34个;校园内建有千兆以太网;有77个体育场馆和2.5万平方米的大学生活动中心。 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汽车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院、药学院、海洋学院、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等共21个院系(部),55个本科专业,16个硕士一级学科,134个硕士点,涵盖文、理、工、法、农、医、史、经济、管理9大学科门类。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泰山学者”岗位,6个省级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研究院和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 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在内的全日制学生2.8万余人,本专科生来自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成人高等教育学生60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比较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11人,博士硕士占专任教师的75%。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入选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我校聘请了13名兼职院士和近300名知名学者担任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学校近6年获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5项、省部级以上奖励138项,厅局级奖励330项;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863计划、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专项、教育部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等项目60余项,其他省部级项目230余项。 招生说明 烟台大学1998年5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获得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权。目前,拥有法学和物理学16个硕士一级学科点,2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10个农业推广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领域,8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2个翻译硕士招生专业,共134个招生专业(领域),目前拟招生专业(领域)为86个,涵盖文、理、工、法、农、医、史、经济、管理9大学科门类。现已招收研究生2562名,其中全日制2000余名,目前在校研究生1600余名。 2012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55名,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网络教育学生、军校地方生、党校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军校地方生和党校本科要求必须在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 以上3所说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①不准跨专业报考(不包含法律(非法学));②如获复试资格,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可再次报考,但限于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8在校研究生再次报考我校研究生需经所在学校同意方可报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名须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并且二者一致; 2.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准考证或者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邮寄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 三、报考类别注意事项: 1.原单位提供学费并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者按定向培养填写。以定向培养报考的考生以及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录取的,责任自负,招生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2.其他考生填写非定向。 四、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7日下午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其他: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考生自备;复试包括外语和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专业课各院系自行组织考察。 学校代码:11066 信息发布网址:http://yjs.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6907945 6901029 传真电话:0535-69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