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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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我院招收国家计划硕士生10名,其中建筑技术科学专业1名,岩土工程专业2名,结构工程专业5名,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专业2名。 (二)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见全国统一招生专业目录。北京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北京化工大学。 (四)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日期将下列材料交予我院教育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前),外地考生可以邮寄 1、大学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需加盖院系所章)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允许推迟到录取前补交,但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个人简历一份 (五)专业基础课试题使用哈尔滨工业大学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