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
原文链接:https://yz.cqu.edu.cn/news/2023-09/2046.html环境与生态学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4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特制定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一、招生计划2024年我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人数,按照《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qu.edu.cn)上对外公布)严格执行。二、接收工作组成员1、领导小组组长:蒲清平、何强副组长:阳春、高微成员:杨永川、时文歆、陈猷鹏、卢培利、李宏秘书工作小组:王岳川、郝梦冰2、综合考核专家组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限“国优计划”的从教潜质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为6人(直博生复试小组成员为7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三、复试资格2023年9月22日16:00截止报名及材料提交。学院成立推免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即获得复试资格,具体名单将于2023年9月22日前于我院官网主页公布。四、复试规定1、复试时间我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于2023年9月26日9:00进行,不同考生具体复试时间随机确定,请考生提前查看相关规则。2、复试形式复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我院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面试,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3、复试费用复试费150 元/每人。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4、复试内容通过面试方式考核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英语水平面试(满分20分)和专业水平(含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面试(满分8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国优计划”考生考核除以上内容外,还需对从教潜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5、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专业水平面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6、成绩结果公示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公示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预计公示时间9月27日之前,公示3天。五、录取工作1、录取原则:推免生接收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2、录取方式:按照复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3、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②复试成绩低于60分。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4、“国优计划”专项按以下方式组织开展拟录取工作:(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从教潜质考核均合格,将依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2)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复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3)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按照复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含直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tm),进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我院相关专业填写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接收录取工作。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未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5、拟录取名单公示1)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确定拟录取名单。2)2024年6月中旬以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六、推免生奖助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实行收费制度。1、国家奖助学金按照《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号)执行。2、推免奖学金按照《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重大校发〔2020〕145号)执行。3、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4、其他奖助金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七、复试监督与复议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结果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投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hjyjs2019@163.com。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4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