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s://grs.hqu.edu.cn/info/1025/11320.htm华侨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推免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一)直博生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直博生学制为五年。我校2024年仅在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学科专业招收直博生,且仅限本校推荐生报考。(二)硕士生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招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详见《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二、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备案名单为准。(五)符合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和专业规定的其它条件,具体详见各学院推免生招生办法。(六)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三、报考流程(一)网上报名“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9月29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在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二)资格审核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报考学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一般应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招生学院可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三)复试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具体复试事宜请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拟录取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12小时之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报考学院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一般应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可取消相应考生的拟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四、报考咨询(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都会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获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二)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电子邮箱:hdyzb@hqu.edu.cn;官方网站:https://yjszs.hqu.edu.cn/index.htm ;通讯地址:(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三)考生关于报考学科专业复试内容、招生导师、课程教学、培养方案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五、其他(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三)被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六、本章程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华侨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